上海经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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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添加时间:2017年1月19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纠纷   http://www.xmjjhtjfls.com/

借款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

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

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

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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