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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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添加时间:2016年12月4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纠纷   http://www.xmjjhtjfls.com/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贷款人的主要义务有:

(1)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漏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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