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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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之二手房"转按揭"贷款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8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纠纷   http://www.xmjjhtjfls.com/
  是指房产卖方将其已抵押给银行或以按揭方式购买且尚未还清的房产转让给买方时,由于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用于偿还原按揭/抵押贷款,赎出房产证,以便办理过户,并由买方来偿还现按揭/抵押贷款的业务。也就是说,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目前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为卖方提前还贷的方式,因此买方的贷款可以和卖方的未还清贷款不一致。
  买方: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2、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原件(2份);
  3、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含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年检);
  4、借款人提供学历证明(大专或大专以上);
  5、如离异需提供离婚证;
  6、如丧偶需提供丧偶证明;
  7、外地人购房需提供暂住证原件。
  卖方: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
  3、卖方的按揭合同、所售房产的房产证(原按揭银行已收押的提供完整的复印件);
  4、卖方原贷款银行的还款明细;
  注:无产权共有人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外地人提供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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