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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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支付价款的时间没有约定应当如何处理?

添加时间:2014年5月23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纠纷   http://www.xmjjhtjfls.com/
  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合同双方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买受人就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同我国民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习惯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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